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干预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律规范规定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具有三个基本构成要素为:主体、客体和内容。
更新时间:2022-03-02 13:30:30 查看全文>>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干预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律规范规定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具有三个基本构成要素为:主体、客体和内容。
更新时间:2022-03-02 13:30:30 查看全文>>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
1.物
(1)物既可以是自然物(如森林、土地),也可以是人的劳动创造物(如建筑物、机器、各类产品)。
(2)广义的物还包括货币及其他各种有价证券。
2.行为,包括作为(如旅客运输合同的客体是运送旅客的行为)和不作为(如竞业禁止合同的客体是不从事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或执业活动)。
3.人格利益,包括公民或组织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公民的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法律关系主体的必备条件是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内容表现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的社会关系,没有法律规范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例如,某些社会关系领域,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政党或社会团体内部关系等,通常不涉及法律调整,不存在相应的法律规范,所以也就不存在相应的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社会关系。
更多相关知识请点击: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区别是:
法律关系主体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体的种类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
法律关系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内容表现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的社会关系,没有法律规范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例如,某些社会关系领域,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政党或社会团体内部关系等,通常不涉及法律调整,不存在相应的法律规范,所以也就不存在相应的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
自然人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一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法人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国家包括国家作为主权者是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可以成为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国内法上,国家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国内法律关系(如发行国库券,或成为国家所有权关系的主体)。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国家包括
(1)国家作为主权者是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可以成为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的区别是:
绝对法律关系中主体的一方是确定的、具体的,另一方则是除了权利人以外的所有的人。绝对法律关系以“一个主体对其他一切主体”的形式表现出来,如所有权等物权法律关系、人身权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的主体,无论是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是确定的。相对法律关系以“某个主体对某个主体”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债权法律关系。
更多相关知识请点击:
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哪些
法律关系的种类有:
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分为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等。
按照法律关系主体是单方确定还是双方确定分为绝对法律关系(例如物权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例如债权法律关系)。
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否适用法律制裁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通常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例如刑事法律关系)。
更多相关知识请点击:
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以及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随着各国之间贸易和经济往来日益增长以及国家对贸易和经济活动的干预日益加强而形成和发展的。
广义经济法概念
广义国际经济法泛指调整国际经济交往的法律。其范围包括一切关于超越国界并涉及任何经济利益的交易和交往的法律规则和制度,不论进行交往和交易的主体是国家、国际组织或机构、国营金融机构(如国家的中央银行),还是个人、法人或跨国公司。它也不区分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主张这种概念的法学家一般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社会中经济关系和经济组织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他们打破了法律各部门之间的界限,强调法律各部门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渗透。这派国际经济法学者特别着重从各种有关法规的综合的角度,研究实际的法律问题,对实际法律工作者来说,较切合实用。
狭义经济法概念
狭义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一个特殊部门。凡国际贸易、经济交易中涉及的私法问题(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等)和国内法问题(如关于进出口管理的国内立法等)都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畴。这派学者比较注意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体系的研究。
更多相关知识请点击:
增值税发票开票限额是多少
注会经济法教材目录共有12章,教材目录如下: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十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2020年注会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新知识问答
名师讲解经济法律关系
知识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