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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变动

其他权益变动

其他权益变动是资产类科目,是长期股权投资的二级明细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是一个总科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有四个明细科目,科目设置为: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一个备抵科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更新时间:2023-09-28 10:35:18 查看全文>>

  • 其他权益工具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其他权益工具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债”,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行方)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当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应当从权益(其他权益工具)中扣除。

    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行方的账务处理

    1.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债务工具并以摊余成本计量,与发行一般公司债券的核算相同。

    2.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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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权益工具是什么科目

    其他权益工具是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本科目应按发行金融工具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其他权益工具是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

    一、其他权益工具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债”,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行方)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当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应当从权益(其他权益工具)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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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权益工具发行方的账务处理

    其他权益工具发行方的账务处理:

    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债务工具并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务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科目。在该工具存续期间,计提利息并对账面的利息调整进行调整等,按照有关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科目。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借记“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永续债利息等”科目,贷记“应付股利——优先股股利、永续债利息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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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权益工具如何后续计量

    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以外,按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原则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其他权益工具,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其他权益工具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债”,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行方)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当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应当从权益(其他权益工具)中扣除。

    科目设置

    1.应付债券:发行方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

    2.衍生工具:对于需要拆分且形成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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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权益工具如何初始计量

    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以外,按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原则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其他权益工具,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其他权益工具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债”,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行方)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当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应当从权益(其他权益工具)中扣除。

    科目设置

    1.应付债券:发行方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

    2.衍生工具:对于需要拆分且形成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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