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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概念

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

更新时间:2025-06-05 16:56:41 查看全文>>

  • 税收和税法的关系

    税收和税法的关系:

    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税收必须采用法的形式,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是法学概念,税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服从的方法。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一般按税法规定纳税。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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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性原则。强调“禁止不平等对待”的法理。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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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税收法律关系客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

    主体是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

    内容是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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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立法原则有哪些

    税收立法原则有: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公平原则;

    3.民主决策的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

    税收立法程序是指有权的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废止等税收立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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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法律关系是什么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主体

    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

    客体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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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税收的基本特征是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通过颁布法律或法规,按照一定的征收标准进行强制征税。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律制度,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税收的无偿性特征,是与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关联的:它既不是凭借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收入,也不像商品交换那样,需要用使用价值的转换或提供特定服务取得收入。

    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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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立法原则

    税收立法是指有权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则,运用一定的技术,制定、公布、修改、补充和废止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

    税收立法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公平原则;

    3、民主决策的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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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客体:即征税对象。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内容: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收法律事实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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