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是规定了外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的设立程序、注册资本、出资形式的内容,是规范外资企业在我国境内活动的重要法规。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根据1990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2月12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根据2001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更新时间:2022-11-25 14:31:11 查看全文>>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是规定了外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的设立程序、注册资本、出资形式的内容,是规范外资企业在我国境内活动的重要法规。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根据1990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2月12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根据2001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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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公司的种类
1、以公司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以下几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仅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以下几类:资合公司;人合公司;资合兼人合的公司。
3、以公司组织关系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分为以下几类:
(1)母公司和子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总公司与分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条件: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回购的情形: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企业性质一般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2、集体所有制企业是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
3、企业之间或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为联营企业。
4、三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
5、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公司和企业的区别:
会计法实施细则指的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的细则。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或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而设定的法律。
202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同时废止。
独资企业法指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指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该法共六章四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中所讲到的自然人是指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资人必须是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作为自然人的一个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可以叫做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
3)由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对于出资数未作限制,只是规定要有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为出资,但不能用个人劳务作价出资,也不能用个人信誉或者名誉作价出资。采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等作价时要折算成货币数额,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也要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但要在设立或变更登记说明书上予以注明。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外资企业法是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
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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