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本项目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应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
更新时间:2024-10-30 17:47:04 查看全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本项目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应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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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过。
耕地占用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意思是这种税在会计处理上不需要先计提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结转,而是直接在缴纳时计入相关费用或资产成本。耕地占用税则在占用耕地进行建设时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这种处理方式与这些税种的特点和征收方式有关。
并不是说没有和税局形成结算关系的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事实上,大部分税费都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以便反映企业应交的税费金额和税费的结算情况。但耕地占用税作为特例,它们的会计处理方式是直接缴纳,不需要计提和结转。
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耕地的范围:
1.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核算内容主要包括拨付加工物资、支付加工费用和税金、收回加工物资和剩余物资等。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
(一)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
(二)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三)支付的税费,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不可扣除的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等。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的,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企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的成本。
(1)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的,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企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
企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的成本。
应交税费与留抵税额的区别:
应交税费是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留抵税额是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如果出现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的处理:
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税务处理:纳税人欠缴增值税时,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
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交税费概述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各种税费的应交、交纳等情况。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计入该科目贷方,实际交纳的税费计入该科目借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本科目按应交税费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应交税费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视同销售和一般销售在做账的时候差别不大,都需要确认税费和成本,具体做账方式如下:
借: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商品购进的入账时间
商品购进的入账时间一般以支付货款的时间作为依据,在货款先付,商品后到的情况下,以支付货款的时间作为商品购进入账时间;在商品先到,货款后付的情况下,收到商品后,暂不入账,等付款时作为商品购进入账时间。根据商品交接货方式和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商业企业的商品购进入账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
从本地购进商品,采用现金、支票、本票或商业汇票等结算方式的,在支付货款并取得供货单位的发货证明,即可作为商品购进入账;假如商品先到并验收入库,而货款尚未支付,月末暂作购进商品入账,次月初再用红字冲回。
从外地购进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在结算凭证先到,并承付货款时,作为商品购进入账;在商品先到,并符合购销合同规定的,验收入库后,暂不作为商品购进入账,待承付货款时,再作购进入账。如月终尚未付款,则作为购进入账,下月初再以红字冲回。
如果在商品购进业务中,采取预付货款方式的,则不能以预付货款的时间作为商品购进的入账时间,因为预付货款不能形成买卖双方的商品交易行为。
进口商品以支付货款为购进入账时间。
商品销售的入账时间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发生额是由“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结转过来的,一般都是贷方余额,表示本期应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出现借方余额的时候比较少,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交增值税,一般多出现在增加购票额时预缴增值税。
应交税费概述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各种税费的应交、交纳等情况。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计入该科目贷方,实际交纳的税费计入该科目借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本科目按应交税费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增值税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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