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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包括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么

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包括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么

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确实包括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还包括加工费、运杂费、税费以及其他可能的附加费用。企业在进行委托加工时,应全面考虑这些成本因素,以便准确核算和控制委托加工物资的总成本。

更新时间:2024-10-20 16:21:39 查看全文>>

  • 印花税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吗

    不通过。

    印花税确实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对于印花税,一般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这样处理是因为印花税通常与特定的经济活动或资产直接相关,所以直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中。出售资产的印花税是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的,这一点在会计准则中有明确规定。购买资产印花税记资产成本,直接记资产成本对应银行存款,就不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

    印花税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因此,除证券交易印花税外,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就其所持凭证依法纳税。印花税是在合同签订时计税贴花,因此只要事后不变更合同金额的,多交不退,少交不补。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注意:下列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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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耕地占用税通过什么科目核算

    耕地占用税确实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耕地占用税,则是借记相关资产的成本科目(如“在建工程”等),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这样处理是因为耕地占用税通常与特定的经济活动或资产直接相关,所以直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中。

    耕地占用税实行四级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具体为:

    (一)基本农田——按照适用税额加按150%征收。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在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适用税额的50%。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

    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情形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申报补缴税款,补缴税款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改变用途时当地适用税额计算。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和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规定的农用地的属于不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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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交税费和应交税金的区别是什么

    应交税费和应交税金的区别是用处不同、包含的税种不同、内容不同、税费缴清时间不同。

    1.用处不同

    ①应交税金多用于满足收费单位本身业务支出的需要,专款专用。

    ②应交税费是由国家通过预算统一支出,用于社会公共需要,除极少数情况外,一般不实行专款专用。

    2.包含的税种不同

    ①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②应交税金则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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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交税费借方余额表示什么

    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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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委托方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委托方应将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人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后,应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委托加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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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视同销售和一般销售在做账的时候差别不大,都需要确认税费和成本,具体做账方式如下:

    借: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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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商品购进的入账时间

    商品购进的入账时间一般以支付货款的时间作为依据,在货款先付,商品后到的情况下,以支付货款的时间作为商品购进入账时间;在商品先到,货款后付的情况下,收到商品后,暂不入账,等付款时作为商品购进入账时间。根据商品交接货方式和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商业企业的商品购进入账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

    从本地购进商品,采用现金、支票、本票或商业汇票等结算方式的,在支付货款并取得供货单位的发货证明,即可作为商品购进入账;假如商品先到并验收入库,而货款尚未支付,月末暂作购进商品入账,次月初再用红字冲回。

    从外地购进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在结算凭证先到,并承付货款时,作为商品购进入账;在商品先到,并符合购销合同规定的,验收入库后,暂不作为商品购进入账,待承付货款时,再作购进入账。如月终尚未付款,则作为购进入账,下月初再以红字冲回。

    如果在商品购进业务中,采取预付货款方式的,则不能以预付货款的时间作为商品购进的入账时间,因为预付货款不能形成买卖双方的商品交易行为。

    进口商品以支付货款为购进入账时间。

    商品销售的入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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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售产品相关的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销售产品相关的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发布,现对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企业交纳的资源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核算。

    二、企业计算出销售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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