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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更新时间:2019-09-18 14:12:22 查看全文>>

  • 企业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及有关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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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额-免税收入额-各项扣除额-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间接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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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扣除标准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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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汇兑损失扣除标准

    汇兑损失扣除标准是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能重复扣除)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不符合相关性)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汇兑损失属于财务费用。汇兑损失是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或者年度终了时,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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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费用扣除标准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2)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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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息费用扣除标准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3)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允许扣除。

    (4)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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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保险费和其他保险费扣除标准

    (1)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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