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基金也叫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行基金券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
更新时间:2020-04-21 16:14:52 查看全文>>
信托投资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参与对企业的投资是目前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
按照信托投资的主体划分,可分为国家信托投资、地方信托投资、企业和单位信托投资、个人信托投资四类。
信托投资的方式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参与经营的方式,称为股权式投资,即由信托投资机构委派代表参与对投资企业的领导和经营管理,并以投资比例作为分取利润或承担亏损责任的依据。
另一种方式是合作方式,称为契约式投资,即仅作资金投入,不参与经营管理。
信托的功能:
财产管理功能——信托业首要和基本的功能
根据分类标准和方法的不同,信托可从多个维度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受托人身份的不同,信托可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2)根据信托利益归属的不同,信托可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3)根据信托设立目的的不同,信托可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4)根据委托人人数的不同,信托可分为单一信托与集合信托。
(5)根据信托关系设立法律基础的不同,信托可分为自由信托和法定信托。
(6)根据委托人性质的不同,信托可分为个人信托、法人信托和个人与法人通用信托。
信托的设立方式有合同和遗嘱。
信托合同是信托设立最常见的方式,在我国,信托合同是指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以设立、变更和终止信托关系为内容的书面协议。
信托合同具体体现着信托当事人的信托意思,是信托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
遗嘱信托是另外一种常见的信托设立方式,是指由立遗嘱人(即委托人)将其遗产通过信托遗嘱行为而设立的信托。遗嘱信托是委托人的一种单方行为,在个人财富的积累和传承中,其财产管理功能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重视。
信托的功能:
财产管理功能——信托业首要和基本的功能
融通资金功能(融资和融物,直接与间接结合)
设立信托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设立信托不仅要有一定的目的,而且目的必须合法,这是信托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
二是信托财产应当明确合法。信托设立时,委托人不仅要以确定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而且该财产应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这是信托能否设立的基本条件之一。
三是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设立信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其中数据电文又具体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四是要依法办理信托登记。信托登记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对有关财产已设立信托的事实向社会予以公布。
信托的功能:
财产管理功能——信托业首要和基本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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