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知识专题/ 中级会计师/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除此之外,其他权益性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更新时间:2022-09-20 16:30:22 查看全文>>

  • 长期股权投资怎么处置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

    投资方全部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投资方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在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是怎样的

    查看全文>>
  • 投资后的追溯调整分录

    投资后的追溯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原投资时点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投资收益(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日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其他综合收益(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投资方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投资方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够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查看全文>>
  •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是怎样的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一)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转换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转换日原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的公允价值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留存收益。

    (二)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1.多次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查看全文>>
  •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是什么意思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是所有者权益减少,投资方在确认“应收股利”的同时,应按持股比例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又称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投资)、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一)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查看全文>>
  • 逆流交易是指什么

    逆流交易是指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资产的交易。

    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或未被消耗),投资方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即当投资方自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购买资产时,在将该资产出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或未被消耗之前,不应确认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投资方应享有的部分。

    应当注意的是,投资方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是什么意思

    查看全文>>
  • 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调整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调整应考虑的因素: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应按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3)投资方在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时,应抵消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损益。

    1、顺流交易

    对于投资方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或未被消耗),投资方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同时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逆流交易

    查看全文>>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是什么意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是实际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加上初始直接费用。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方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如果认定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同时考虑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份额。

    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债务重组的定义及重组方式

    查看全文>>
  • 投资方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应当采用什么方式

    投资方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方为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除外。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成本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份份额。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投资收益

    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实收资本),且未向投资方提供等值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选择权时,投资方并没有获得收取现金股利或者利润的权力,该项交易通常属于子公司自身权益结构的重分类,母公司不应确认相关的投资收益。

    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查看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最新知识问答

名师讲解长期股权投资

知识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