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更新时间:2020-02-20 14:22:55 查看全文>>
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更新时间:2020-02-20 14:22:55 查看全文>>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个别财务报表
关键点:剩余持股比例部分应视同取得投资时点即采用权益法核算,即对剩余持股比例投资追溯调整,将其调整到权益法核算的结果。
处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超额亏损的处理是投资企业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应收项目。比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但不包括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产生的长期债权。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
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除上述情况外仍未确认的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损失,应在账外备查登记。
成本法与权益法内部交易抵销:
成本法下不区分顺流还是逆流,抵销分录相同:
借:营业收入(内部销售出售方确认的收入)
贷:营业成本(假定内部销售购买方全部出售了而确认的成本)
借:营业成本(恢复购买方没有销售部分但是上一分录中已经抵消的成)
贷:存货(未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即购买方多确认的存货的金额)
权益法下区分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抵销分录不同:
因追加投资持股比例不会导致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减少投资持股比例才会导致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成本法核算转权益法核算具体操作如下:
处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1、概念不同
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的实际成本计价的方法。该方法要求当企业增加对外长期投资时才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以初始投资成计量投资后,根据持有期内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按照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
2、适用范围不同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3、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
成本法理解成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不调增。
权益法核算下企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损益。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通过支付现金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不计入计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调减项目处理。
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在计算所得税时,这部分投资收益并不计入应税所得额;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按税法规定由被投资单位进行弥补,投资单位不得将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需要做纳税调整处理。
投资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持有的其能够实施控制的对子公司投资,在日常核算及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均按成本法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母公司期末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而且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包括所有子公司。除此之外,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应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
权益法核算下企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计人取得投资当期的损益。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通过支付现金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不计入计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调减项目处理。
最新知识问答
名师讲解权益法
知识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