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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亏损

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亏损弥补期限是自亏损年度报告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先亏先补,后亏后补。

更新时间:2024-08-12 13:16:50 查看全文>>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务处理分录

    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

    会计分录:

    借:有关科目(如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若涉及所得税费用)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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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亏损合同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亏损合同的会计分录

    履行合同发生的损失

    有标的部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无标的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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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额亏损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超额亏损的会计分录

    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其次,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的情况下,考虑是否有其他构成长期权益的项目,如果有,则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为限,继续减记。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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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亏损合同的账务处理

    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

    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需支付补偿即可撤销,那么企业一般就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预计负债;反之,如果亏损合同的相关义务不可撤销,那么企业存在现实义务,同时若满足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并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应确认预计负债。

    待定合同变为亏损合同时,合同若存在标的资产,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照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如果预计亏损超过了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时,亏损合同相关义务若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则应确认为预计负债。

    亏损合同定义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关于亏损合同,有以下三点需要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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