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注会报名费发票如何开具?各地开票方式汇总
2023年注会考试时间是8月25日-27日,报名人员交费成功后是可以开具费用发票的,具体领取方式以所在考区注协通知为准。东奥会计在线为考生汇总了各地开票方式,建议需要开发票的考生收藏备用。
1.内蒙古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获取报名费电子发票。
2.青海
如需开具报名费发票,可在交费完成后联系省注协办理。
省注协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971-3660287(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3.广东
除深圳考区以外报名人员可在交费完成后,登陆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http://ggzf.czt.gd.gov.cn/onlinePay/#/home),或者关注“广东财政”微信公众号查询打印电子票据。深圳考区报名人员如需开具报名费发票,请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报名简章及通知公告执行。
4.天津
完成交费手续的报名人员如需报名费发票,请持缴费确认表于7月3日至7月7日(工作日9:00—11:00 ,14:00—16:30)到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109室领取。
5.江苏
需要打印发票的考生,可登陆https://jsfs.yeepay.com/js-pre-nontax-app/invoice?merchantNo=10000784644在线打印“江苏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
6.山西
如需开具报名发票,考生可在交费结束后,将报名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报考科目)发送至电子邮箱icpa@qq.com,工作人员于交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电子发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相关考生。
7.内蒙古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获取报名费电子发票。
8.北京
北京地区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费电子票据将于9月25日至10月31日分批推送至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考生可登录邮箱下载打印北京市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请确保邮箱不会将电子票据邮件屏蔽或当作垃圾邮件过滤。如在10月31日后仍未收到电子票据,请致电北京注协考试培训部咨询。
9.山东
完成交费的考生可于3个工作日后通过个人电子邮箱查收电子发票。考生应确保报名系统中个人电子邮箱填写正确,如未收到电子发票,请与省注协联系补发。
10.江西
如需开具报名费发票,可登陆江西省财政厅官网首页“政务服务”中的“非税收缴系统”,输入电子票据代码即可打印发票。咨询电话:0791—87287700。
11.云南
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7月15日后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电子票夹”小程序,使用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进行验证,并获取财政电子票据。
12.贵州
因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纳入财政预算,且贵州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与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合署办公,故《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电子)》的抬头(收执单位)为贵州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13.上海
需要报名费用收据的报名人员,可在支付完成后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缴费确认表”自行打印财政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14.辽宁
报名人员可在完成交费5个工作日后登陆网报系统打印电子发票(若6月30日后网报系统关闭,可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时打印电子发票)。
15.广西
需要开具报名费发票的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登录网报系统地方公告,查阅开具报名费发票说明,根据相关要求办理。
16.河南
考生在完成报名交费T+1日后,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https://cpaexam.cicpa.org.cn)登录“网上报名”栏目点击“打印交费确认表”页面的右下侧“打印电子票据”即可获取电子票据。
17.吉林
需要开具报名费票据(财政非税收入票据)的吉林省考生,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信息填写完整的《吉林省注会考试申领报名费票据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jilincpa@163.com申领,逾期不补。
18.重庆
请于2023年7月15日之后,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交费确认表”页面选择“打印电子票据”领取电子发票,或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登陆→点击“自助取票”→输入“姓名”后可领取电子发票。
考前冲刺阶段遭遇瓶颈?别担心!2024好课上新,购24年新课送23年对应班次全套课程,今年、明年放心学!了解课程>>
以上就是2023年注会报名费发票各地开票方式,希望能够帮助到有开票需求的考生们。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考生们要合理利用时间尽快开始备考,争取顺利通过考试!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