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会《经济法》预习考点:股票的上市
注册会计师知识点那么多,学习之后出现遗忘很正常。为了减少遗忘希望大家对于学完的知识点多加复习,这样记忆的更加牢固一些。
【所属章节】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
【知识点】股票的上市
【难易程度】☆☆
【重要程度】☆☆
股票的上市
1.上市条件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解释】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所谓“社会公众股东”,是指不包括下列股东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2.集合竞价被用来产生每个交易日的开盘价格,时间为交易日的9点15分至25分。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点至15点30分。(2015年单选题)
今天的注会经济法知识点也是包含很多数字,希望大家在记忆的时候将数字重点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