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与格式条款_201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
注册会计师证书含金量较高,所以考试也是有一定难度的。在这里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免责条款与格式条款的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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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与格式条款
【所属章节】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免责条款与格式条款
免责条款与格式条款
1.免责条款的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时,该条款无效。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字面含义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4)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5)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小编预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早日拿到证书。
注:以上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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