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_201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
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进入到基础备考阶段了,这段时间我们应该每天对知识点进行巩固,小编整理了注会经济法基础班的相关知识点,快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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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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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
1.根本未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解释1】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
【解释2】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即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以上内容是小编整理的注会经济法保证期间相关知识点,希望可以助力考生备考,东奥祝同学们顺利通关注册会计师考试!
(注:以上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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