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正文

物的种类_2020年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樊蕾2019-11-19 14:56:00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应该随时学习,学习一切;应该集中全力,以求知道得更多,知道一切。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已更新,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物的种类_2020年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内容导航】

动产与不动产

主物与从物

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 

消耗物与非消耗物

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

原物与孳息

【所属章节】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物的种类

物的种类

1.动产与不动产  

不动产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主物与从物  

认定主物、从物关系,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二者在物理上互相独立;(2)二者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A物脱离B物,不损害A物的独立用途,则A物为主物;B物脱离A物,丧失其本来的用途,则B物为从物。  

3.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可分物是指不因分割而变更其性质或者减损其价值的物(如牛肉),反之一头牛则属于不可分物。  

4.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  

该分类仅限于动产。交易客体为可替代物(如冰棍)时,可以同类物替代履行;不可替代物(如齐白石的字画)一旦发生毁损、灭失就只能转化为金钱赔偿。  

5.消耗物与非消耗物  

该分类仅限于动产。消耗物只能一次性使用(如苹果),非消耗物(如苹果手机)则相反。以让与为目的的消耗物(如金钱)转移占有即转移所有权。  

6.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  

流通物可以自由进入市场流通(如冰棍),限制流通物(如文物、黄金、药品)是指被法律限制市场流通的物,禁止流通物(如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是指法律禁止流通的物。  

7.原物与孳息  

(1)孳息是独立于原物的物,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物。因此,尚在母牛身体里的小牛属于母牛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孳息;尚未与苹果树相分离的苹果,也不属于孳息。  

(2)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如储蓄存款的利息、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

注:以上注会考试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2025年注会1v1私人定制计划
盲盒免单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名师核心课程

零基础指引班

高质量章节测试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通关法

辅导课程
2025年注册会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