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正文

诉讼时效制度_2021年注会《经济法》导学课堂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芳铭2021-02-07 13:43:05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你做好备考计划了吗?东奥专业团队为考生准备的导学课堂,将以思维导图+考情分析的形式,在帮助考生迅速掌握重难点的同时,建立整体知识架构,把琐碎的知识点系统化,从而实现学习的目的。坚持学习,离通关就会更近一步哦!

 2021年基础班已开课近5年真题汇编通关学霸经验

 在线题库资料专区0元好课学习计划思维导图

诉讼时效制度_2021年注会《经济法》导学课堂

思维导图

第三节 诉讼时效 制度★★★

可以上下滚动的图片

(右键保存图片,可放大后更清楚的查看思维导图哦~)

考情分析

考情分析

重点内容精讲

【考点4】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

1.基本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解释】中断事由发生后,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零。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是一个时间点,则从该时间点重新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是一个程序,则从有关程序终结时重新起算。

2.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1)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直接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等承诺或者行为,均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

4.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1)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2)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3)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4)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

5.下列事项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的中断效力:

(1)申请支付令;

(2)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3)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者死亡;

(4)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5)申请强制执行;

(6)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7)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6.诉讼时效中断的其他情形

(注:由于21年新课暂未开通,重点内容精讲以20年讲义为主)

—— 以上重点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授课讲义

更多《经济法》科目导学课堂知识点,戳我速看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现已进入预习阶段,自测习题不能少!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关,东奥PC端题库重磅来袭,考生们可以通过题库夯实基础、不断提升,海量习题,随心练!

pc题库图片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2025年注会1v1私人定制计划
盲盒免单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名师核心课程

零基础指引班

高质量章节测试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通关法

辅导课程
2025年注册会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