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正文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2021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芳铭2021-04-25 11:53:10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无所求则无所获。参加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不要总是以“无所谓”、“试试看”的心态去学习,而是坚持百分百投入的专注,《经济法》科目重要知识点,会辅助你更快达成学习目标!戳我查看《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汇总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2021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

【内容导航】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属章节】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一单元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知识点】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自始无效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当然无效

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确认,该民事法律行为当然无效。

(3)绝对无效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

【解释】当事人通过一定行为消除无效原因,使之有效,这不是对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补正,而是消灭旧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新的民事法律行为。

2.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 

注会《经济法》科目的学习,理解要大于记忆。考生要学会高效学习,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冲刺机会,东奥名师郭守杰老师已经为大家总结了《经济法》科目学习精髓,点击下方链接即可免费试听!

郭守杰老师

《经济法》主讲名师:郭守杰

名师简介:

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1998年开始编著“轻松过关”系列图书,是学员公认的实力派经济法考试辅导专家。

授课特点:

擅长以简明的例图、幽默的语言,把难懂易混的考点讲解得透彻清晰、浅显易记。被学员亲切称为“郭帅”。“追随郭帅,笑过注会”。

【点击观看】郭守杰老师的2021年《经济法》课程免费试听

【点击了解】想要提高注会成绩却没头绪?别慌,试试这招

注:以上注会考试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2025年注会1v1私人定制计划
盲盒免单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名师核心课程

零基础指引班

高质量章节测试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通关法

辅导课程
2025年注册会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