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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2021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袁佳文2021-06-22 10: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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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制度-2021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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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所属章节】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知识点】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

1.基本概念

因进口产品数量大量增加,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并可以对该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解释】从性质上说,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有所不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倾销和补贴这样的不公平贸易行为,而保障措施针对的则是公平贸易条件下的特殊情形。

2.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是指进口产品数量的绝对增加或者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在确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审查下列相关因素:

(1)进口产品的绝对和相对增长率与增长量;

(2)增加的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中所占的份额;

(3)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包括对国内产业在产量、销售水平、市场份额、生产率、设备利用率、利润与亏损、就业等方面的影响;

(4)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其他因素。

3.保障措施的启动

(1)与国内产业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商务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商务部应当及时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

(2)商务部虽未收到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国内产业因进口产品数量增加而受到损害的,也可以决定立案调查。

4.临时保障措施

(1)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可以作出初裁决定,也可以直接作出终裁决定,并予以公告。有明确证据表明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不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将对国内产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时,商务部可以作出初裁决定,并采取临时保障措施。

(2)临时保障措施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采取临时保障措施,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3)在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前,商务部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保障措施委员会。

(4)临时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自临时保障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200天。

【相关链接1】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

【相关链接2】临时反补贴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不得延长。

5.保障措施

(1)终裁决定确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

(2)保障措施采取提高关税形式的,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

(3)采取数量限制形式的,由商务部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告。

(4)采取数量限制措施的,限制后的进口量不得低于最近3个有代表性年度的平均进口量,但有正当理由表明为防止或者补救严重损害而有必要采取不同水平的数量限制措施的除外。

(5)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超过4年。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在任何情况下,一项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及其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年:

①按照《保障措施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的保障措施对于防止或者补救严重损害仍有必要;

②有证据表明相关国内产业正在进行调整;

③已经履行有关对外通知、磋商的义务;

④延长后的措施不严于延长前的措施。

表12-1 “两反一保”的比较


反倾销

反补贴

保障措施

能否主动立案调查

临时措施

①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②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提高关税

临时措施的期限

4个月+5个月

4个月/不得延长

200天

最终措施

反倾销税

反补贴税

提高关税、数量限制

最终措施的期限

5年/可适当延长

5年/可适当延长

4年/最长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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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守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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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1998年开始编著“轻松过关”系列图书,是学员公认的实力派经济法考试辅导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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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以简明的例图、幽默的语言,把难懂易混的考点讲解得透彻清晰、浅显易记。被学员亲切称为“郭帅”。“追随郭帅,笑过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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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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