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正文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_2022年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李雪婷2021-10-13 15:25:48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会经济法科目并不难,适合大多数考生的学习方法就是结合案例背法条。同时,提前预习可以了解比较重要的法条法规,2022年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更新啦,一起来学习吧!

hot 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汇总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_2022年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内容导航】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所属章节】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按份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1)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不同:

按份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共同共有人——对同一物所享有的所有权不分份额,共享权利、同担义务。

(2)共有物的处分与修缮的不同:

按份共有——处分共有物以及对共有物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共同共有——处分共有物以及对共有物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示】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物的法律后果

A.与第三人签订的共有物的买卖合同属于债权行为,属于有效合同。当其他共有人拒绝追认因而转让行为无效时,转让人应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B.第三人的善意取得。(即取得物权)

条件是:

①第三人不知道并且没有义务知道受让的标的物存在其他共有人;

②虽然知道存在其他共有人,但不知道并且没有义务知道共有人转让标的物时未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共有物的管理费的分担不同:

按份共有——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

共同共有——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共同负担。

(4)共有物分割的不同:

按份共有——原则上,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共同共有——原则上,共有关系存续期间,禁止对共有物进行分割。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注:本文知识点由东奥教研专业团队提供,东奥会计在线整理发布

   ● 

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

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
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
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
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
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

注会考试每年只有一次,因报名门槛比较低,证书含金量比较高而引来众多考生的追捧。2022年注会备考正在进行中,希望各位考生跟住小编的脚步,每天坚持学习,大家一起努力吧!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2025年注会1v1私人定制计划
盲盒免单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名师核心课程

零基础指引班

高质量章节测试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通关法

辅导课程
2025年注册会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