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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条件_2022年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李雪婷2021-12-02 11:50:43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会经济法与税法相似,考点细碎,知识点同样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死记硬背往往适得其反。2022年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已经更新啦!快快开始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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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条件_2022年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内容导航】

发行的条件

【所属章节】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知识点】发行的条件

发行的条件

公开发行vs非公开发行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提示】特定对象,主要是指合格投资者。

2.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证券法意义上的公司类型:

证券法意义上的公司类型

公开发行的要求: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例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持续盈利能力)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更多发行条件请见基础班。

注:本文知识点由东奥教研专业团队提供,东奥会计在线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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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较为简单,适合与难度较高的会计、审计或财管科目搭配学习,能够节省更多的备考时间哦!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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