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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佳慧2022-03-18 23:06:19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目备考正在进行中,经济法科目并不困难,只要认真记忆就会有不小的收获,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经济法科目的重要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内容导航】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所属章节】

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

【知识点】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各种具体权利的产生必须以主体的权利能力为前提。

(2)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3)法律关系主体要自己参与法律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4)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

(5)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人,其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其行为能力伴随着权利能力的产生而同时产生;法人终止时,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消灭。

(6)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7)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一般通过自身实现,而法人的行为能力则通过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来实现。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②16周岁以上(≥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

具体情形

民事行为能力

X≥18周岁

一般情况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X<18周岁

一般情况下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16周岁≤X<18周岁

②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X<8周岁

无论能否辨认自己的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郭守杰老师-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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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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