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追索权的权利保全什么意思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宋莹 2022-06-13 14: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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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02:35:59

最初追索权的权利保全什么意思

最初追索权的权利保全是如果持票人不能出示相关证明(如退票理由书)的,将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出票人和承兑人仍然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追索权是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本票、支票依法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追索对象及追索顺序:

(1)可以作为追索对象的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

(2)追索顺序:不分先后,可以同时向多人追索。

①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②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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