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抗辩事由主要有哪些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宋莹 2022-06-13 14: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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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奥注册会计师

2024-09-12 02:35:47

对人抗辩事由主要有哪些

对人抗辩事由主要有:

(1)基于持票人方面的原因

①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②持票人不能够证明其权利。

③背书人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的情形下,记载人对于其直接后手的后手不承担票据责任。

(2)在票据行为的直接当事人之间,票据债务人可以基于基础关系上的事由对票据权利人进行抗辩。

对人抗辩(相对的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基于合法事由对特定持票人主张抗辩。

(1)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3)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4)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

(5)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因此,票据债务人可以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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