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想要学好注会,通过考试,就要知道哪里才是教材的重点,着重学习会省一些力气哦。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小编为考生们准备了注会经济法的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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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所属章节】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第九单元 虚假陈述
【知识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1.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6)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7)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8)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第(5)项“蛊惑交易”操纵行为的主体没有限定,且有操纵意图的主观要件和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结果要件。而虚假陈述的主体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且不具备操纵意图的主观要件和结果要件。
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前进行反向交易,仅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影响了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则可能构成第(5)项的“蛊惑交易”操纵行为。
2.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郭守杰老师-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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