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债权人委员会
人生路上会有许许多多的坎坷,挺过去就是一片光明。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小编为考生们准备了注会经济法的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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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委员会
【所属章节】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十二单元 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委员会
【知识点】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委员会
1.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2.出任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
3.债权人委员会(破产监督人)的职权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4.债权人会议对债权人委员会的授权
债权人会议可以依法委托债权人委员会行使债权人会议的下列职权:
(1)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2)监督管理人;
(3)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5.债权人委员会的决议方式
债权人委员会决定所议事项应获得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作成议事记录。
6.单个债权人的知情权
单个债权人有权查阅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权人会议决议、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管理人监督报告等参与破产程序所必需的债务人财务和经营信息资料。
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郭守杰老师-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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