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重整申请
剩下的备考时间不多了,同学们要合理规划时间,好好把握机会。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小编为考生们准备了注会经济法的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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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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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十三单元 重整程序与和解制度
【知识点】重整申请
重整申请
1.直接申请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2.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程序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其他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2020年案例分析题)
当事人提出破产清算与和解申请,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可以使债务人获得更为充分的挽救机会。
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只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但不享有重整申请权。
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郭守杰老师-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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