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_CPA经济法重难点问答
注册会计师考试注会《经济法》是偏文科的科目,主要还是以记忆为主,但并不意味着死记硬背可以打开答题的通路。对于经济法科目备考,东奥会计在线整理了考生关注的注会经济法重难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更多CPA经济法重难点问题解答戳我查看>>>
■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年龄≥18周岁 | (1)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例外: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1)8周岁≤年龄<18周岁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1)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2)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1)年龄<8周岁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抓住重点、坚持备考,才有更大的通关可能!以上就是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内容。希望同学们在考试中都可以取得好成绩,预祝同学们顺利通过注会考试。
注:以上学习内容由东奥会计在线教务团队整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