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与委托_CPA经济法重难点问答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目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需要死记硬背的考点并不多,复习难度不大。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整理的考生关注的注会经济法重难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更多CPA经济法重难点问题解答戳我查看>>>
■ 代理与委托
代理 | 委托 | |
行使权利的名义 |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法律效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 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
从事的事务 | 涉及的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代理的一定是民事法律行为 | 不要求“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委托从事的行为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如整理资料、打扫卫生等 |
所涉当事人 | 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 | 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即委托人和受托人 |
知识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以上就是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代理与委托的相关内容。希望同学们在考试中都可以取得好成绩,预祝同学们顺利通过注会考试。
注:以上学习内容由东奥会计在线教务团队整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