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财产范围_CPA经济法重难点问答
注册会计师考试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有六个考试科目,经济法科目难度较为简单,但是也很考验考生的理解和记忆能力,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整理的考生关注的注会经济法重难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更多CPA经济法重难点问题解答戳我查看>>>
■ 抵押财产范围
可以抵押的财产 |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
(1)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并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 | |
禁止抵押的财产 |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没有不会做的事,只有不想做的事。以上就是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抵押财产范围的相关内容。希望同学们在考试中都可以取得好成绩,预祝同学们顺利通过注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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