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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_CPA经济法重难点问答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2-08-02 15:10:32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册会计师考试每一年都会有一些知识点的变化,同学们要格外重视一些,这些变化的考试知识点有可能会变成考题来考验你。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整理的考生关注的注会经济法重难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更多CPA经济法重难点问题解答戳我查看>>>

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_CPA经济法重难点问答

■ 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

成立时间

(1)通常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如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提示】如果当事人未采用法律要求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或者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只要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

成立地点

(1)通常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4)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地点不符的,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的相关内容。希望同学们在考试中都可以取得好成绩,预祝同学们顺利通过注会考试

注:以上学习内容由东奥会计在线教务团队整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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