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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_CPA经济法重难点问答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2-08-18 14:15:38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需要记忆的内容较多,不能仅仅靠死记硬背,理解了才能记在脑子里。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整理的注会经济法重难点问题,一起来学习吧!更多CPA经济法重难点问题解答戳我查看>>>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_CPA经济法重难点问答

■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地域范围

(1)中国境内(不含我国港、澳、台地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

(2)中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

主体和

行为

经营者

(三大支柱)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垄断行为的最基本形态)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行业协会参与的垄断行为

不适用

(1)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正当行使不适用,滥用适用

(2)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协同行为: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协同行为不适用

以上就是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的相关内容。希望同学们在考试中都可以取得好成绩,预祝同学们顺利通过注会考试

注:以上学习内容由东奥会计在线教务团队整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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