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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中的代理与委托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硕2023-08-03 13:22:55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会经济法中有很多法律关系会涉及到不同的“身份概念”,比如代理、委托。看似是两个名词,但也对应着不同的“身份”。下面就一起看一下代理与委托的具体内容吧。

【重难点问题·10】代理与委托


代理

委托

行使权利

的名义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法律效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从事的事务

涉及的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代理的一定是民事法律行为

不要求“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委托从事的行为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如整理资料、打扫卫生等

所涉当事人

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

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即委托人和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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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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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由东奥教研团队整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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