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中物权变动的原因
注会经济法在知识框架上层次繁杂,即便是一个概念,都可能分出三种不同的情况。比如物权变动,在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中,还有三方面参考要素,详见下方表格。
【重难点问题·14】物权变动的原因
物权变动 | -- | |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 基于事实行为 |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
基于法律规定 |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
基于公法行为 |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
冲刺已开始,时间不等人!东奥开启模考自测,考生可根据测试结果提供对应资料,先测后领,对症下药!
2023年注会考试时间是8月25日-27日,学无止境,每一日的有效学习都让成功有了更大的可能性,坚持备考成功总会到来!
以上内容由东奥教研团队整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