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中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注会经济法在注会6门科目中虽然难度不高,但考核细致程度也是十分惊人的。很多知识点会附有前提限定,考生们学习时要重点关注。
【重难点问题·16】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1)前提:以转让人无处分权为前提
(2)构成要件:
①依法律行为转让所有权(其他非因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无论是基于事实行为、公法行为还是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变动,均不存在善意取得的问题);
②转让人无处分权;
③受让人为善意,即受让人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对此不知无重大过失(善意的判断时点以受让时为准);
④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⑤物已交付;
⑥转让人基于真权利人意思合法占有标的物。脱手物,如遗失物、盗窃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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