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正文

注会经济法中建设用地使用权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硕2023-08-04 16:52:22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注会经济法中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是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学习时首要区分两个概念,其一是无偿划拨,其二就是有偿出让。两个概念虽然都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意义完全不同,考生需要额外注意。

【重难点问题·18】建设用地使用权

(1)无偿划拨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有偿出让

①出让年限:a.居住用地70年;b.工业用地50年;c.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d.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e.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冲刺已开始,时间不等人!东奥开启模考自测,考生可根据测试结果提供对应资料,先测后领,对症下药!

文章引用

2023年注会考试时间是8月25日-27日,学无止境,每一日的有效学习都让成功有了更大的可能性,坚持备考成功总会到来!

以上内容由东奥教研团队整理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2025年注会1v1私人定制计划
盲盒免单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名师核心课程

零基础指引班

高质量章节测试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通关法

辅导课程
2025年注册会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