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中的抵销
注会经济法中没有一个知识点是“送分”的。简单一个“抵销”的概念。看似只有2个字,其中的考点是非常值得关注的。下表即可看出,所列各项都可以成为考核中的选项。希望考生们不要大意。
【重难点问题·31】抵销
法定抵销 | 法定抵销成立条件: (1)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 (2)双方债务的给付为同一种类 (3)对方的债务届清偿期 (4)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 |
下列债务不可抵销: (1)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因故意侵权行为而产生债务的,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 (2)根据债务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如以提供劳务或者不作为为债务内容的,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 (3)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 | |
约定抵销 |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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