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注会经济法中涉及到很多法律关系主体,对不同情况的法律关系,制定的履约条件等都不尽相同。比如下方知识点,出于对法律关系各主体的保护,知识内容会详细列出,此知识点考生们可以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
【重难点问题·36】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 | |
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同本合伙企业 进行交易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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