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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和增发的特别要求_2024注会经济法备考重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硕2024-06-21 17:10:45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2024年注会《经济法》第七章“配股和增发的特别要求”在配股和增发上,都有着主板、创业板/科创板的区分。建议同学们如本文般整理总结出表格形式。更便于视觉记忆与区分。

经济法大图——窄版

注会考试24年在《经济法》科目的调整较为明显。抓住科目重要考点及新考点,将有助于在学习中覆盖考核内容。让所学都能够在考场上应答自如。更多科目备考重点,点击查看:2024年注会经济法《轻一》名师讲义,备考重点汇总>>小火苗

【所属章节】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第三单元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

【知 识 点】

配股和增发的特别要求

1、配股

(1)上市公司配股的,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前股本总额的50%,并应当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表7-4 上市公司配股

主板

创业板/科创板

最近3个会计年度盈利

×

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前股本总额的50%

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应当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增发

上市公司增发的,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或者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表7-5 上市公司增发

主板

创业板/科创板

最近3个会计年度盈利

×

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

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或者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注会考试时间愈发临近,建议考生抓重点备考,上文知识点内容根据郭守杰老师《轻一基础精讲班》讲义整理,郭守杰老师2024年主讲的注会C双名师轻松过关®班课程正在更新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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