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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抵销的情形_2024注会经济法备考重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硕2024-07-03 17:35:12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仔细阅读了2024年注会《经济法》第八章的“禁止抵销的情形”知识内容的考生会发现。本节中每一个小标题都曾考核过案例分析题。而且年份是穿插开的。这也说明了本节是可以连续关注并需要同时重视所有内容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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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大图——窄版

注会考试24年在《经济法》科目的调整较为明显。抓住科目重要考点及新考点,将有助于在学习中覆盖考核内容。让所学都能够在考场上应答自如。更多科目备考重点,点击查看:2024年注会经济法《轻一》名师讲义,备考重点汇总>>小火苗

【所属章节】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第七单元 破产抵销权

【知 识 点】

禁止抵销的情形

1.《企业破产法》第40条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015年案例分析题、2022年案分析题)

(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2.股东的特定债务禁止抵销(2020年案例分析题、2023年案例分析题)

债务人的股东主张以下列债务与债务人对其负有的债务抵销,债务人的管理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债务人股东因欠缴债务人的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2)债务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注会考试时间愈发临近,建议考生抓重点备考,上文知识点内容根据郭守杰老师《轻一基础精讲班》讲义整理,郭守杰老师2024年主讲的注会C双名师轻松过关®班课程正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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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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