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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执行_2024注会经济法备考重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硕2024-07-05 13:41:29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在学习2024年注会《经济法》第八章“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时,同学们需要注意一下: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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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大图——窄版

注会考试24年在《经济法》科目的调整较为明显。抓住科目重要考点及新考点,将有助于在学习中覆盖考核内容。让所学都能够在考场上应答自如。更多科目备考重点,点击查看:2024年注会经济法《轻一》名师讲义,备考重点汇总>>小火苗

【所属章节】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第十三单元 重整程序与和解制度

【知 识 点】

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1.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2019年案例分析题)

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3、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债务人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4、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表8-4   重整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管理财产

和营业事务

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执行

监督

第一种情形

管理人

管理人

债务人

管理人

第二种情形

债务人

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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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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