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草案的分组表决_2024注会经济法备考重点
2024年注会《经济法》第八章的“重整计划草案的分组表决”短短几段知识描述,曾经在多处都考核过案例分析题。甚至在同一年里出现过本节考核过两次。可见本节知识的重要性。
✅ 25年课程上新,购25送24,今年明年都能考> ✅ 新人福利领取,登录即送专属学习资料!>
注会考试24年在《经济法》科目的调整较为明显。抓住科目重要考点及新考点,将有助于在学习中覆盖考核内容。让所学都能够在考场上应答自如。更多科目备考重点,点击查看:2024年注会经济法《轻一》名师讲义,备考重点汇总>>
【所属章节】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第十三单元 重整程序与和解制度
【知 识 点】
重整计划草案的分组表决
1.分组表决(2021年案例分析题)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2)职工劳动债权;
(3)债务人所欠税款;
(4)普通债权。
2.重整计划不得规定减免债务人欠缴的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该项费用的债权人不参加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3.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2019年案例分析题)
4.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时,权益因重整计划草案受到调整或者影响的债权人或者股东,有权参加表决;权益未受到调整或者影响的债权人或者股东,不参加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5.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事项进行表决时,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19年案例分析题、2020年案例分析题、2021年案例分析题)
注会考试时间愈发临近,建议考生抓重点备考,上文知识点内容根据郭守杰老师《轻一基础精讲班》讲义整理,郭守杰老师2024年主讲的注会C双名师轻松过关®班课程正在更新!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