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协议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条件_2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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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协议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条件
1.属于《反垄断法》规定的特定情形
根据《反垄断法》第20条的规定,垄断协议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情形包括: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2.垄断协议豁免的附加条件
对于符合上述第(1)至第(5)项情形的垄断协议,《反垄断法》要求经营者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否则,也不能获得豁免。上述第(6)项情形(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而达成的垄断协议)不要求经营者承担证明责任。
知识点来源: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注:以上内容选自郭守杰老师24年《经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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