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存货的计量_2020年注会《会计》知识点
2020年的注册会计师备考学员们,你们现在开始学习了吗?注册会计师《会计》基础阶段知识点已更新,一起来学习《会计》第二章存货成本结转这个知识点吧!
【内容导航】
发出存货的计量
【所属章节】
第二章 存货
【知识点】发出存货的计量
发出存货的计量
企业可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一)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二)移动加权平均法
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某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某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四)个别计价法
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在这种方法下,是把每一批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
查看更多知识点:2020年注册会计师《会计》重要知识点汇总,通关必看!
注:以上注会考试知识点选自张志凤老师《会计》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