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福利的确认与计量-2021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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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受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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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职工薪酬——第三节 离职后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知识点】离职后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离职后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一、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当企业通过以下方式负有法定义务时,该计划就是一项设定受益计划:
(1)计划福利公式不仅仅与提存金金额相关,且要求企业在资产不足以满足该公式的福利时提供进一步的提存金;
(2)通过计划间接地或直接地对提存金的特定回报作出担保。
【提示】在设定提存计划下,风险实质上要由职工来承担。在设定受益计划下,风险实质上由企业来承担。
步骤一:确定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企业应当通过下列两步确定设定受益义务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釆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如职工离职率和死亡率)和财务变量(如未来薪金和医疗费用的增加)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
(2)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是指企业在不扣除任何计划资产的情况下,为履行当期和以前期间职工服务产生的义务所需的预期未来支付额的现值。
步骤二: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应当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计划资产包括长期职工福利基金持有的资产以及符合条件的保险单,不包括企业应付但未付给基金的提存金以及由企业发行并由基金持有的任何不可转换的金融工具。
步骤三: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设定受益计划中应确认的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1)当期服务成本,是指因职工当期服务导致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额。即为归属于当年福利的现值。
(2)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当企业引入或取消一项设定受益计划或是改变现有设定受益计划下的应付福利时,就发生了计划修改。当企业显著减少计划涵盖的职工数量时,就发生了计划缩减。
过去服务成本不包括下列各项:
①以前假定的薪金增长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之间的差额,对支付以前年度服务产生的福利义务的影响;
②企业对支付养老金增长金额具有推定义务的,对可自行决定养老金增加金额的高估和低估;
③财务报表中已确认的精算利得或计划资产回报导致的福利改进的估计;
④在没有新的福利或福利改进的情况下,职工达到既定要求之后导致既定福利(即并不取决于未来雇佣的福利)的增加。
(3)结算利得和损失。企业应当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设定受益计划结算利得或损失是下列两项的差额:
①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②结算价格,包括转移的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和企业直接发生的与结算相关的支付。
步骤四: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设定受益净负债或净资产的重新计量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后续期间不应重分类计入损益,但是企业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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