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的会计处理-2021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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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的会计处理
【所属章节】
第十七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第一节 收入
【知识点】合同变更的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的会计处理
一、合同变更
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1)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3)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1)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提示】企业应当区分交易价格的变动是属于合同变更还是可变对价。
在合同开始日根据其所获得的相关信息无法合理预期的,由此导致的合同各方达成协议批准对原合同价格作出的变更,不属于可变对价,应作为合同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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