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核算-2021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
《会计》第三十章内容主要阐述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方法,作为最后一章节的学习内容,考生一定要坚持学习哦!希望在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大家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戳我查看《会计》重要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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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所属章节】
第三十章 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第二节 政府单位特定业务的会计核算
【知识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一、单位会计核算一般原则
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一)单位预算会计
单位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预算会计恒等式: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
为了保证单位预算会计要素单独循环,在日常核算时,单位应当设置“资金结存”科目,核算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的流入、流出、调整和滚存等情况。根据资金支付方式及资金形态,“资金结存”科目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三个明细科目。年末预算收支结转后“资金结存”科目借方余额与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方余额相等。
(二)单位财务会计
单位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反映单位财务状况的等式:资产-负债=净资产
反映运行情况的等式:收入-费用=本期盈余。
本期盈余经分配后最终转入净资产。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上述部门预算指的是部门综合预算,由财政拨款收支和非财政拨款收支构成;对于纳入决算报表编制范围但未纳入年初批复预算的非财政收支,也应当进行预算会计处理。对于单位受托代理的现金以及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暂收暂付款项(如应上缴、应转拨或应退回的资金),仅需要进行财务会计处理,不需要进行预算会计处理。
此外,关于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单位财务会计与企业会计基本相同,但是在预算会计中,实际缴纳增值税时计入预算支出,即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已经包含在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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