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注册会计师>会计>高频考点>正文

CPA会计考前重点学习笔记——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赵新宇2021-07-14 16:09:31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2021年注册会计师备考一定要充分利用好时间,高效的学习远比题海战术要有用的多,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会计部分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的去突破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是会计的重点,为了能够让同学们更好的学习此部分,为此小编整理了CPA会计考前重点学习笔记,快来和小编一起开始学习吧。更多CPA会计考前重点学习笔记戳我查看>>>

【重要知识点】

(1)总原则:

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2)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3)企业应当将下列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诺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两种情况

具体内容

1.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者商品或服务的组合)的承诺

条件1: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商品能区分)

条件2: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合同层面可区分)

结论:

①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可明确区分履约义务;

②不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不可明确区分履约义务

2.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如:提供保洁服务、酒店管理服务等。

【特别提示】

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应开展的初始活动,通常不构成履约义务,除非该活动向客户转让了承诺的商品。(如:某俱乐部为注册会员建立档案,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4)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的其他承诺不可明确区分:

不可明确区分

下列情形通常表明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的其他承诺不可明确区分:

1)企业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进行整合,形成合同约定的某个或某些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2)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

3)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

以上就是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重要知识点。经验丰富的人读书用两只眼睛,一只眼睛看到纸面上的话,另一眼睛看到纸的背面注会考试时间为8月27日-29日,考生们要充分利用剩余的时间进行备考争取顺利通过考试。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2025年注会1v1私人定制计划
盲盒免单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名师核心课程

零基础指引班

高质量章节测试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通关法

辅导课程
2024年注册会计师VP签约特训班
辅导图书
2024年注册会计师图书
2024年注册会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