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精选回答
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无形资产减值金额的确定:
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且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的迹象与测试:
(一)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
原则:公允价值下降;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下降。
(二)资产减值的测试
企业在判断资产减值迹象以决定是否需要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企业资产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不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1)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结果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显著高于其账面价值,之后又没有发生消除这一差异的交易或者事项的,资产负债表日可以不重新估计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2)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与分析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相对于某种减值迹象反应不敏感,在本报告期间又发生了该减值迹象的,可以不因该减值迹象的出现而重新估计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比如,当期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上升,对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的折现率影响不大的,可以不重新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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