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在哪里
精选回答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主要区别在于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别。
一、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
(一)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子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二)计提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注:与权益法下减值处理一致,且减值不得转回。
(三)处置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或借方)
二、权益法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持有期间内,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按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其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当调整其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二)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调整后)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亏损作相反分录)
(三)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四)超额亏损
1.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存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指长期应收款)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应收款
3.若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
借:投资收益
贷:预计负债
4.剩余未确认损失备查登记。
注:确认了有关的投资损失以后,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应按与确认损失时相反顺序恢复。
(五)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或相反分录)
(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相反分录)
(七)处置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可能在借方)
——其他综合收益(可能在借方)
——其他权益变动(可能在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方)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可转损益部分)
盈余公积(不可转损益部分)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不可转损益部分)
或相反分录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相反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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